本報訊(記者寧軍 通訊員王彬)作為公路管理執法人員,未按程序嚴格執法,且在自己並無大貨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違規車輛”發生惡性交通事故,致車主當場死亡。5月5日,戶縣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超限檢測站稽查室副主任楊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013年7月8日凌晨3時20分左右,時任西安公路管理局某超限運輸檢測站稽查室副主任的楊某上路巡查時,查扣了一輛拉砂石的大貨車。在未按規定程序對該貨車進行現場超限檢測,且自己並無大貨車駕駛證的情況下,楊某駕駛該車駛向檢測站。行駛中,因觀察不周,將車前行走的車主王某撞倒碾壓,致其當場死亡。
  戶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鑒於被告人自願認罪,並取得死者家屬諒解,對其依法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查超限撞死車主 超限站副主任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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