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日本橫濱地方法院21日裁定,駐神奈川縣厚木基地的日本海上自衛隊飛機原則上不得在深夜至次日凌晨飛行,從而成為自衛隊飛機被禁飛的首起案例。同時,法院駁回原告方禁止同一基地美軍戰機夜間飛行的請求。
  厚木基地為自衛隊和駐日美軍共用,占地大約500萬平方米,位於東京附近神奈川縣大和市和綾瀨市,周邊人口稠密,飛機起降和飛行發出巨大噪音,居民不堪其擾。
  2007年,大和、綾瀨和其他6個市將近7000名居民提出起訴,要求自衛隊和美軍停止夜間飛行,並要求損害賠償。
  橫濱地方法院21日裁定,除“必要情況”,自衛隊飛機晚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飛行。另外,日本政府須就已經發生的噪音危害賠償總計大約70億日元(6900萬美元)。
  法院同時認定日本政
  府對於美軍使用厚木基地沒有管轄權,因而駁回禁止美軍飛機飛行的請求。
  厚木基地周邊居民1976年首次因噪音擾民提起訴訟,本次為第四次起訴。前3次訴訟中,法院均判決國家就已發生噪音損害賠償原告方。其中,東京高等法院在第三起訴訟中判決賠償額超過40億日元(3900萬美元)。
  第一和第二次訴訟中,原告方也請求法院要求自衛隊和美軍停止夜間飛行,均被法院駁回。法院方面說,自衛隊飛機飛行屬於“行使公權力”,不適用於民事訴訟。同時,日本政府對美軍飛機沒有管轄權。
  政府方面辯護道,飛行噪音在允許範圍內,而且已經採取降噪措施以減小危害。
  本次訴訟賠償額在同類案例中創新高。先前最高額出現在沖繩縣嘉手納基地周邊居民訴訟案中,總額大約為56.3億日元(5500萬美元)。  (原標題:日法院首次給自衛隊下禁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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